什麼是薪資?
在香港,薪資是指員工根據僱傭合約提供勞動而獲得的基本薪資和固定津貼。
這不包括:
退休金或遣散補償金
膳食或住宿費用的報銷
員工因工作而產生的其他費用
薪資應在何時發放?
根據香港《僱傭條例》,雇主必須至少每月支付一次薪資。如有需要,也可選擇更短的發薪週期。
雇主須在薪資週期結束後的 7 天內發放薪資。未能按時支付薪資將被視為違法行為,並可能受到處罰。
強制性公積金(MPF)
MPF 是香港一項強制性的退休保障計劃,旨在為員工退休後提供財務保障。
作為雇主,您需要為新員工登記其參與的 MPF 計劃,並為其進行支付。
主要要求:
MPF 適用於香港年齡 18 至 64 歲、月薪超過 $7100 的員工
供款金額為員工每月相關入息的 5%,並受最低和最高收入水準的限制。
雇主必須在每月 10 日前繳交雇主及員工部分的供款
員工供款部分從其薪資中扣除
新進員工入職後的首 30 天可豁免繳付 MPF
雇主可以就其為員工繳付的強制性及自願性供款申請稅務扣除,上限為該員工總收入的 15%。
如需了解完整的資格要求及豁免詳情,請訪問 MPF 官方網站。
每月薪資記錄
雇主需在繳付 MPF 後的 7 個工作天內向每位員工提供薪資記錄。
薪資記錄需包含以下信息:
員工的相關入息
雇主及員工分別繳付的強制性供款金額
雇主及員工分別繳交的自願性供款金額(如有)
繳付供款的日期
如需更多信息,請訪問 MPF 官方網站。
員工報稅義務
香港雇主必須每年向香港稅務局(IRD)申報員工收入詳情。
申報所需表格:
BIR56A 表格:雇主報稅表(涵蓋所有企業,不論是否有聘用員工)
IR56B 表格:申報員工上一納稅年度的收入(每年與 BIR56A 一併提交)
IR56E 表格:適用於新聘員工須於員工入職後 3 個月內提交
提交方式:
電子申報
雇主可通過 eTAX 或稅務局的雇主報稅電子服務提交
紙本提交
雇主向員工提供 IR 56B 表格的紙本版,以供其報稅。
對於即將離開香港的外籍員工,雇主必須在員工預計離港日期前至少一個月向稅務局提交IR56G 表格。
如需正式表格及申報指南,請訪問香港稅務局官方網站。
薪資記錄要求
根據《僱用條例》,雇主必須為每位員工保存至少12個月的詳細僱用記錄,並在員工離職後再保存6個月。
需記錄的信息包括:
員工記錄
員工姓名
身分證或護照號碼
入職與離職日期
工作時間(包括用餐和休息時間)
公休日與請假記錄
薪資記錄
員工及雇主名稱
發薪日期與薪資週期
基本薪資與津貼
額外支付(如獎金、加班費)
扣款項目(如強積金供款、無薪假)
實發薪資總額
如欲了解更多詳情,請瀏覽香港勞工處官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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